央广网北京10月29日消息(记者白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播出了有关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公安局欠债18年未偿还,借款凭证持有人身陷困境追讨无门的报道。
1995年,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公安局开了一家商贸公司,公安局以商贸公司的名义向徐晓兰等五人借款共计20万元到俄罗斯种菜,借款时限为一年,约定月利率为3分,借款到期后,徐晓兰等人多次向望奎县公安局索要欠款,公安局却始终未还。
多次索要无果后,徐晓兰等人向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2000年,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向望奎县公安局发出“支付令”要求公安局还款。但由于1997年7月,望奎县公安局向工商部门申请望奎县金盾物资贸易总公司解体。直到今天,这笔借出去的钱也没能要回来。
拖欠了18年的欠款还能要回来吗?报道播出后,望奎县公安局作出正式回应。
昨天,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公安局政委高军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借款凭证持有人18年来的讨债行为属于上访案件,望奎县公安局很重视。
高军:这属于是上访案件,前一段时间,我们专程把这事向政法委做了汇报,市政法委也在督办这个事情,专门成立了一个调查组,这个事确实是事实,欠人钱是事实,这不是支付令嘛,我跟刘局长就赶快研究,准备迅速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说很重视。
面对法院的支付令和盖有公章的借款凭证,高军强调,要还钱得先查清楚当时金盾公司为什么借钱:
高军:不是你拿着红章子说欠我们就还,我们也得把这个债务关系理清了,公司怎么成立的,然后怎么去经营,最后怎么解体,最后产生的债务,你说我们要不把这了解清楚了,这笔钱支出、去向,是不是得有依据呀?因为这个欠债关系很复杂,既欠借这几个人的债务,又存在俄罗斯那边种菜欠咱们的债务,但是俄罗斯这方面欠咱们的款很复杂,再说年代久远。
俄罗斯方面欠公安局的钱可以成为公安局不还钱的理由吗?面对追问,高军表示,望奎县公安局应该还钱,但需要找到他们自己认可的“依据。”
高军:我理解是应该还,但是这个还,我们必须得有依据还。
记者:1995年到2013年,18年了,你们公安局有没有去了解?18年依然没有了解清楚吗?
高军:那我不太清楚,我们就准备还款的计划已经跟市里汇报了。
那么,法院的《支付令》和盖有公章的借款凭证不算依据吗?法院又会作何解释呢?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立新告诉记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注释【2001】8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法院不能强制执行。
徐立新:按照这个文件的要求,对当时的公安司法机关的经费、房产、车辆都不允许执行,今年我们清理出来发现这个案件以后,就跟市委政法委进行了汇报,市委政法委也把望奎公安局找来,共同进行了商量、研究,就责成望奎公安局回去必须把这件事情自己处理好,这样就把这个责任交给望奎公安局了,法院这一块因为不能涉及到强制的问题,所以法院这一块下一步就没有参与。
在还款的问题上,按照望奎县公安局的说法,还款的前提是要找到他们自己认可的“依据”,要理清债务关系,要小心谨慎。但是,在记者调查过程中却发现,望奎县公安局在“办公室”超标问题上却一点也不谨慎,购买“办公家具”更是“不差钱”。
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望奎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内,多间领导办公室面积超标。望奎县公安局政委高军表示,那是夜间值班的需要。
记者:这是局长办公室是吧?
高军:对,我们这单位都需要值班,晚上夜间疲倦。
记者:这个面积有多大呀?
高军:这个有30?
记者:您说准点.。。你们局长应该用多大的办公室呀?
高军:他应该用12平方米的。
高军告诉记者,目前望奎县公安局超标的办公室共有12间左右,虽然计划整改,但因为全县都在行动,工人难以排到工期。
在望奎县公安局,多间领导办公室内“气派”的办公家具同样吸引了记者的注意。
记者:这套家具不便宜。你们买家具的当时的账目有没有啊?
高军:应该都有。
记者:能调出来我看一下吗?
高军:这个调不出来,财务请假了,现在在天津呢。
记者:你们公安局的财务就他一个人吗?如果他不在,你们公安局的财务就瘫痪了是吗?
高军:这个,等他回来能说清楚。
办公家具厂介绍家具价格
依照家具商标,记者联系到广东省中山市派格家居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办公家具的业务经理钟剑锋对照记者拍摄的照片给出了工厂价:
记者:发给你的图片里的规格,你一看就能知道是什么规格的吗?
钟剑锋:对对,一看我就知道了,因为我们每个型号都是唯一的,那个班台好像是九千多块钱,书柜1万3千多,沙发也就是1万多左右,这是工厂价格。
根据钟剑锋随后发给记者的市场报价信息显示,望奎县公安局一领导办公室摆放的大办公桌的单价为24604元,书柜的单价为16750元,沙发的单价为14626元。
有关事件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原标题:望奎公安局欠债18年不还 办公面积超标家具气派(图))